主要任务:
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探索建立循环经济产业联盟
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顺应百姓生活新期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向。
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将积极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草地和林地保护制度,对损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经认定可视作补充耕地,验收后用于占补平衡。
与此同时,我省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到2017年,对6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4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循环经济产业联盟,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向示范推广的转变,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依托现有交易平台,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企业参与低碳领域的国际互惠交易活动。
主要任务:
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完善县(市)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生态建设是根基,环境保护是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大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的减排与治理力度,全方位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建设方面,要加强水生态建设,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环境保护方面,要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建立新上项目与当地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相结合的机制;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17年全省工业园区新建污水配套管网2000公里,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重点完善县(市)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启动部分市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增加脱氮除磷设施,到2017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主要任务: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构建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生态文明行为,建立生态文明推广体系,是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的根本路径。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计划,构建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绿色新生活运动,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推动“换物超市”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促进物品循环利用;在11个设区市建立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公交体系,倡导公众1公里步行、3公里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交车;选择20个城市、200个社区开展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合理收运、处置和再利用家庭垃圾。
主要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发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牵引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符合江西实际、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的可靠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科学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逐步提高考核权重,引导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绩观。
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中央转移支付与地方配套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探索通过对口支援、产业园区共建等方式实施横向补偿;在东江源、赣江源、抚河源等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支持在鄱阳湖实施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探索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体系;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保障措施:
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推动跨省域、跨流域生态补偿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一项开创性的生态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围绕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立足江西实际,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在模式探索、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下工夫,努力形成一批制度化的成果。
《实施方案》提出,要多管齐下统筹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扩大开放合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先行先试,选择部分不同主体功能区划、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的市(县、区),开展省内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水权制度改革、乡村度假示范区和旅游扶贫实验区等试点示范建设,推动跨省域、跨流域生态补偿,以及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跨村置换等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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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