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保障重点。我市对林地划定等级,分区管理,分级保护。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重点保护,保障高效生产木(竹)材、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等的建设用地。
依法保护,维护权益。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和林地清理整顿检查等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
此外,为打赢林地“保卫战”,市林业局加大林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强人们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使保护林地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今年5月,我市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林地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保护“紧箍咒”不绊发展脚步
划定林地红线,是否就意味着放弃林地开发或放慢经济发展呢?
“保住林地,是为了给破坏性发展戴上‘紧箍咒’,并非给发展设绊脚石。”黄明哲说,殷实小康生态恶化不行,山清水秀贫穷落后也不行,在资源可持续、生态可承载的基础上,应对林地科学开发,做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使山绿人富。
按林地经营权属划分,我市林地国有面积568.8万亩,占林业用地的12.4%;集体面积377.7万亩,占林地的8.2%;民营面积3564.9万亩,占林地的77.6%,外资面积50.7万亩,占林地的1.1%,其他经营类型面积33.5万亩,占林地的0.7%。
数据背后可看出,我市林地发展最大的潜力在民营。我市通过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业产权关系,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调动了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至去年底,我市已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461个,加入合作社农户22448户,经营面积达124.4万亩。
在实施主体改革的同时,我市积极推进配套改革。现全市有17个县(市)设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或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赣州分中心也已运行。林权交易的规范,实现了林地使用的集约高效,提高了林地生产率,增强了林地生态服务与经济产出功能。
林地保护换来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又带来真金白银。近两年,我市实现林业总产值720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纯收入890元。
破坏林地的责任追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对林地所作的解释是:“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刑事责任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342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司法解释如下: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行政责任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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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