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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将2007年确定为“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年”

来源: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07-2-6 10:42:12
    中国园林网2月6日消息: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确定2007年为“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年”。在确保今年3月底前将林权证全部发给林农的基础上,全省各地要按照建立“六大体系、一个中心”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工作,加快建立与分户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新机制。省委、省政府将于第二季度召开全省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现场会,进一步把配套改革引向深入。一是新建20个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使全省林权交易中心达到50个,进一步完善森林资产评估、收费和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森林资源交易行为。二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力争全省林业抵押贷款额突破20亿元。三是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政策。从2007年起,木材生产计划一次性下达,并由省直接下达到县。全面实行采伐公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林农能够得到采伐指标。严禁将采伐指标截留给企业和木材经营大户,坚决打击买卖木材采伐指标行为。为加快出省木材放行办证,对离设区市较远的县,适当增设出省木材放行办证点。四是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8亿元,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今年将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现场会,研究部署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五是大力组建林业“三防”协会,力争全省组建民间林业“三防”协会超过1万个,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六是做好跨地区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召开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重点研究跨行政区域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力争全省山林纠纷调处率达到98%以上。

编辑:木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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