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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率先出台规定采集珍稀植物须缴资源保护费

来源: 江西日报 作者: 日期: 2008/12/9 9:00:34

    中国园林网12月9日消息:为更有效地保护我省珍稀野生植物资源,我省近期出台相关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采集罗汉松、桂花、杜鹃花等珍稀植物须缴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这是全国首部对采集珍稀野生植物出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按规定,凡采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领取特许采集证和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交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其中,采集国家二级和省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须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缴费;采集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设区市林业部门缴费;从外省购进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产地没有征收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的,在我省应按规定补征。此外,规定还要求,游客个人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野生植物也有爱护责任,不得随意采摘。

    据介绍,对批准采集国家二级和省一、二、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分别按成交金额的20%、15%、10%、5%收取资源保护费。为规范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管理,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野生植物或其产品成交基价,每两年公布一次。目前,已经公布的收费基价当中,以野生罗汉松估价最高,胸径在42厘米至50厘米的野生罗汉松,估价高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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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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