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方面指责“是袁河上游一些地方乱排放导致水体污染”,而上游各市县也不服气,并颇有微词:是新余自己污水处理没搞好,为了保护袁河流域的水质,上游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上、下游如何来分担保护和治理的责任?这一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沿河各政府。
但省里也无此项经费,谁来出?在讨论试点方案时,曾被这一问题困扰。省人大环资委去年结题的一项课题——《赣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提供了解决思路。几经讨论,最终敲定:由省财政单独列支,设立袁河水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每年500万元,分2012、2013、2014三年实施。
今年2月,《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方案(试行)》正式印发,提出以“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为原则,在袁河流经的萍乡、宜春、新余交界口设立4个水质、水量监测点,由第三方负责监测。每月测一次,到年终汇总进行测算,并依此进行奖罚。
凡当年水质指标值优于控制目标的,对上游设区市进行奖励;劣于控制目标的,对上游设区市进行处罚。而控制目标是依据前三年数据来制定,但奖罚数额在方案中并未明确。
突围:生态补偿倒逼袁河“保卫战”
确定开展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之后,萍乡、宜春、新余三地互相暗中较劲,今年围绕袁河整治打了一场雷厉风行的“突围战”、“冲锋战”。
对于这种“雷厉风行”,家住袁州区西村镇分界小学附近的张秀莲(化名)还有点不适应。分界小学旁边有两个养猪场,离袁河不远,猪粪就露天堆在附近的鱼塘里,遇到下雨天,粪便就化成水汁往外溢。
“那真是臭气熏天,把蚊子和苍蝇都给引来了。”张秀莲说,当地村民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解决。张秀莲告诉记者,今年下半年情况好多了,那个大沼气池也启用了,养猪场老板还派人清理了鱼塘。
这缘于一场席卷沿河各市县区的袁河“保卫战”——各市县区不约而同地展开了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芦溪县先后关停了华云造纸厂等30多家企业;新余市完成江河流域退矿、退厂还林和荒山造林3.3万亩;袁州区关停或搬迁3家养殖场,取缔塑料粒子厂17家。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辛海波对记者说,袁河整治,每年都在开展,但今年力度更大,而且在执法方面形成了强大的合力。
芦溪县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生态补偿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不能拖后腿。每月要监测数据,稍有不慎,很容易出现水质下降的情况,时刻需要绷紧这根弦。”
对于这项试点制度,相关市县区也有更高的期待。
芦溪县人大常委会就建议,要建立多渠道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机制,如出台征收自来水生态费政策,将生态保护费列入自来水成本中,水源保护区按供水量收集生态保护资金;对山区保护生态环境放弃的有关经济发展权给予补偿。
也有人向记者反映补偿金额太少,每年仅有500万元,“蛋糕”太小,而且是几个地方来分。此外,这500万元资金怎么划拨、怎么使用管理,要进一步明确。
戴年华认为,在生态补偿方面,江西先行先试,值得肯定。但若要形成长效机制,还得期待国务院《生态补偿条例》尽快出台。
希冀:国家生态补偿的立法期待
事实上,在沉寂数年之后,生态补偿立法也确实进入了实际操作层面。早在2010年4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正式启动,随后由财政部、环保部等14个部委组成的调研小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并在去年形成了草案初稿。
在此期间,有媒体称,因牵涉面广、矛盾复杂,此次生态补偿的立法进程,将被推迟。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补偿条例》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文华透露,也不是推迟,生态补偿本身涉及利益调整复杂,每个地区需要不同的补偿标准,需要仔细推敲和权衡,所以这部法规的出台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需要耐心等待。他建议,在条例出台前先颁布“生态补偿指导意见”,再根据意见实施结果进行修改。
戴年华则建议,《生态补偿条例》提供的生态补偿方式应该体现多元化,某些地方的生态补偿机制应将补偿重心逐渐由“输血型”补偿改变为“造血型”补偿,也可加大技能补偿、产业补偿和政策补偿的力度。
生态补偿的国家立法,寄托了人们更多的希冀。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写入党章,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受访的一些专家表示,这或许为国务院《生态补偿条例》加快立法进程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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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