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9日消息:两男子批少伐多,以先交罚款来超许可证采伐,造成滥伐林木185.4立方米。5月28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经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9月初,被告人赖某、李某合伙购买了上犹县黄埠镇丰岗村曾某自留山林木经营权。9月中旬,赖某、李某在上犹县林业局办理了砍伐林木蓄积32立方米,出材量20立方米的采伐许可证后,便雇请民工进行砍伐。9月22日,赖某、李某想超许可证核定的数量采伐,找到黄埠镇林业站吴姓站长(另案处理),吴姓站长在未经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擅自收被告人4000元罚款处理。赖某、李某以先交罚款来超许可证采伐,造成了大量林木被滥伐。经上犹县林业局调查设计队技术人员鉴定:超采伐面积21.2亩,超采伐蓄积185.4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李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超越采伐许可证核定的强度、面积采伐,同时违反了许可证规定自用材的用途,造成林木滥伐的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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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