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9日消息:江西省林业基金管理站近日对2017年下半年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10.8亿元进行结算返还,返还市、县8.62亿元,下拨到有关市、县林业部门。
依据国家征占用林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江西省林业厅2017年7月-12月共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0.8亿元。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省财政直管县所属区域内缴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省、直管县两级分成,比例分别为20%、80%。各设区市所辖区区域内缴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省、市、县三级分成,比例分别为20%、10%、70%。
江西省林业厅要求,此次下达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按规定专项用于恢复森林植被工作,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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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